提高交通物流融合发展质量与效率
三是强化跨平台资源共享共用,加强对各类平台的监督管理。首先是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重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公共数据互换制度,提供物流信息标准建设、交换管理、行业公共信息收集与维护、国内国际信息合作交流等服务。推进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主体等开展互联应用服务,构建合作共赢机制。其次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交通物流公共数据,依托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汇聚行业协会、专业化经营平台数据资源,形成行业相关主体诚信档案,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和机制,对失信企业予以预警警示、惩戒和淘汰等处理。
三、创新体制机制,积极营造交通、物流、信息融合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
完善体制机制、技术标准和政策保障,构建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是促进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推动交通与物流深度融合,必须在体制机制方面下大力气,真正营造有利于交通、物流、现代信息以及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
一是理顺制度框架。首先是强化部门间衔接协调。加强中央与地方之间、区域之间的政策协同和监管协调,充分发挥既有部际联席工作会议等制度的协调作用,研究协调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规划、政策、标准等重大事项,促进政府、企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信息公开与共享。其次是统筹规划建设。围绕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形成统一协调机制,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筹运营,推进“多规合一”,加强交通、物流设施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
二是营造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符合市场规律和行业发展规律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执法力度,维护市场公平。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市场结构,支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发展。在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申办资质证照等方面,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抓紧研究出台无车承运人资质条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违法违规的惩戒力度。加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公路超载整治力度。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以打破条块分割、地域歧视、企业垄断为重点,系统梳理、修订、完善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政策法规约束主体行为。合理界定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公益属性,加大财政性资金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共享服务平台构建、节能减排车辆更新、绿色包装补贴及公共服务产品提供等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完善“一单制”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完善物流企业、无车承运人以及个体运输户代开发票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建设、标准化装备制造推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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