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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纠纷货物丢损冒领占八成 货物价值成索赔焦点

时间:2015-10-03 21:42:51 点击:
来源:央广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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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庆假期是网络购物的高峰,这对快递行业来说又是一个考验。

数据显示,伴随我国快递行业的高速发展,部分快递公司由于经营管理方面的不规范,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毁损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产生的纠纷也呈多发态势。

今年5月份,上海的李先生委托亲戚从老家陕西省安康市邮递了几盒当地产的茶叶,但却迟迟没有收到。

李先生说一个月的时候没收到,自己在网上查。货物是在西安市中转,但在西安出发点之后就没有下文了。家人去发货点去看,得到的答案是这个商品在路上丢掉了。

价值近千元的货物不翼而飞,这让李先生感到不可理解。随后,李先生开始向快递公司索赔。

李先生说自己就一直问,但对方服务态度就很差。“这个你推,那个他推,拖了两三个月。因为快递点是私人承包的,承包点的人给了我们四百块钱,就相当于补偿。”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国才介绍,该院近几年审理的涉及快递公司运输合同纠纷的二审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2013年共33件,去年35件,而今年截止到8月份就已经达到了35件。

今年这些案件中,消费者因货物丢失、毁损或被他人冒领而起诉的就占了八成。

王国才介绍有些快递公司的快递人员,在送货地点的选择上较为随意。有的就直接把货物送到收货人的家门口,但是没跟收货人说,也会造成货物的丢失。

王国才说,不少寄件人和快递公司对邮单的填写过于简单,货物一旦丢失、毁损后,货物的价值通常会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寄件人无法证明货物的价值,很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根据国家邮政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截止今年8月份,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17.9亿件,同比增长四成多。为避免纠纷,二中院建议寄件人应尽可能选择商业信誉好、管理规范的大型快递公司,在寄件时详细填写货物的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对于价值较大的货物,应主动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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